第31章 初出茅庐(4)(3 / 4)
是这样,阿瑟·米勒也不会和梦露结婚了。”
阿瑟米勒是玛丽莲·梦露的现任丈夫,也是此时美国声名最隆重的作家之一。他们结婚的时候,也有人说是美国最棒的大脑与最性感的肉体结合了——丽莲上辈子根本不知道玛丽莲梦露有过几任丈夫,更别说这些丈夫的具体情况了,主要玛丽莲梦露跨越时代的光辉实在太耀眼了。
月亮最亮的时候是看不到星星的。
然而这个时候,玛丽莲·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,在美国大众眼里,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……e,也不是不能理解啦,想想如果是上辈子,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,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,长得漂亮,挣的也多,但总是新闻满天飞、流量浮夸,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‘高攀’了。
大家对大作家这种,会捧得比较高,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。
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,在丽莲上辈子时,美国以外的地方,也无人不知玛丽莲·梦露,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(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)。甚至在美国,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,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,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。
“当然不是!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,会读很多深刻的书……只不过因为‘金发美人’的银幕形象,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。”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:“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,就会知道了……”
“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,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……当然,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……”
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,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。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,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。更不要说在这个‘大片场’时代的末期,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、控制舆论,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。
“是吗……”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。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,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。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,不会像多数人一样,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,而是先思考了起来。
当然,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,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。
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,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——年纪在三十出头,穿一套深色西装,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。
“……富尼叶小姐、班德小姐,请容我为你们介绍,这位是帕克先生。他是社长的朋友,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,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。”
“帕克先生,这位是富尼叶小姐、班德小姐,她们都年轻貌美、才华横溢,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。”
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,但他还算有礼,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。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,也没有不满,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。
在帕克先生看来,丽莲只是‘文艺女青年’而已,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。对她们来说,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……但那又怎样呢?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,如果她们有美貌,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。
之所以他这样清楚,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。
是的,他想到了结婚。虽然有些突然,但这位三十出头,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,就在几分钟前,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——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,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。
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,一下便击中了他。
那真是位绝代佳人。
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,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。小礼服也并不隆重,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,上半身是奶油色,腰间是草绿色,裙摆是郁金香深粉,三色拼接,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。
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,没有刻意设计,以修饰脸型的不足,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,似乎要发散魅力。
但是,但是,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,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。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,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——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,她是那样年轻无瑕,此时来说简单,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反而让她至纯至美……事实上,只要她站在那儿,便是一个故事了。
帕克先生此前并不认为自己喜欢这类姑娘,但亲眼所见才知道,那只是自以为是而已。也明白了自己那位表亲为何会在一次画展上一见钟情,然后穷追不舍……哦!原来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事儿,他还以为‘一见钟情’,只是男人为了掩饰自己完全被美色所迷说的谎呢!
嗯,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是单纯为美色所迷。
别人‘一见钟情’:美色所迷
自己‘一见钟情’:倾城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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