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2章(3 / 3)
掉电话线,把各地报上来的材料、相关法律法规、国外经济特区的立法经验,摊了一桌,开始写。
她写得很慢,每一个字都要斟酌,每一句话都要推敲。
她不是在写报告,她是在为特区争取“变法权”。方案几易其稿,她拿给孙主任看,孙主任提了几条意见,她回去改。
改完再拿给孙主任看,孙主任又提了几条意见,她再改。改了六稿,孙主任终于点了头,说行,先报国务院。
报告上报国务院后,苏清晚也没闲着。
她挨个拜访相关部委,一个一个地谈。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,能想到的都去了。
有的部委配合,有的部委不配合。不配合的,她不硬压,也不放弃,而是用数据和事实说话,用特区的实际需求说话。
她跟他们讲,特区有了立法权,可以更好地吸引外资,可以更快地推动产业升级,可以更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那天,苏清晚坐在会议室里,手心有点出汗。她不是紧张,是期待。
总理主持会议,逐项审议议题。轮到特区立法权的时候,总理放下手中的文件,看着苏清晚,说:“苏清晚同志,你讲讲,特区为什么要立法权?”
苏清晚站起来,翻开笔记本,把准备话,用最简洁的语言讲了一遍。
她讲了特区的困境,讲了企业的呼声,讲了立法的必要性,讲了授权的可行性。她没有讲稿,只有一本翻得起了毛边的笔记本。
她讲了十五分钟,没有人打断。讲完了,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。
总理摘下眼镜,擦了擦,戴上,说:
“特区立法权的事,我原则上同意。特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,没有试错的空间,就谈不上试验。
但是,立法权不是无限的,要在国家法律框架内行使。具体授权范围,请法制办牵头,会同特区办,再研究一下。”
苏清晚点了点头,说好。她坐下,手心还是湿的,但心里踏实了。
至少没有一棍子打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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